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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与5国共同打造旅游资源交流平台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0日  来源:昆明日报

17日,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城市合作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工作会在昆明召开,各国代表相聚一堂,共同为联盟的启动工作谋划磋商、建言献策。

17日,澜沧江—湄公河旅游城市合作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工作会在昆明召开,各国代表相聚一堂,共同为联盟的启动工作谋划磋商、建言献策。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舜、国家旅游局副局长魏洪涛出席会议并致辞。
陈舜表示,云南作为中国参与澜湄合作的前沿省份,在中国外交部和国家旅游局的帮助指导下,将与澜湄各国一起继续推进联盟建设的各项工作,为各方提供支持和保障。同时,云南将与泰国、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5国积极探索以联盟为平台,进一步提升各国旅游城市发展水平,努力把澜沧江—湄公河区域打造成亚太地区乃至全世界民族文化特色最浓郁、旅游产品和服务体系最完善、旅游产业发展最具活力的“黄金旅游区”和旅游业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
拟成立的联盟是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达成的共识,是由澜沧江—湄公河流域6国共同发起成立的开放型国际组织。联盟将致力于促进和深化本地区内部以及本地区与世界其他地区间的旅游交流、协调和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组织会议、举办展览、联合营销、扩大开放等方式为会员城市提供交流合作和共赢发展的平台。
联盟工作会上,澜沧江—湄公河各国国家代表、旅游城市代表、旅行商代表就联盟的建设及深化区域旅游合作发展进行了商讨。缅甸国家酒店旅游部常务秘书吴耶孟介绍,通过联盟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国家可以进行多元化、多层次的旅游合作,将自己国家的人文历史、基础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旅游方面的特色展示给大家,从而吸引更多游客前往国内旅游,打造绿色旅游经济和文化。
联盟是云南省牵头推动成立的第一个国际性组织,是一项全新的开创性工作。本次工作会议的成果之一就是正式成立了联盟秘书处(筹)机构。下一步,按照会议达成的共识,云南将主动拜访澜沧江—湄公河各国有意向参加联盟的旅游城市,就完善联盟章程和概念方案、组建联盟理事会、确定入选城市名单等事宜与各方磋商对接、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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