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性建筑是指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确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建设体现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美丽城镇具有重要意义。开展保护性建筑普查,可以摸清本市保护性建筑家底,建立保护性建筑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全局掌握本市保护性建筑现状,为加强本市历史建筑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再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据了解,目前市内六区的普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市第一批保护性建筑名录业已确定,经报请市政府同意,正式向社会公布。本次公布的全市第一批保护性建筑名录共计910座,包括不可移动文物717座(含历史风貌建筑657幢),历史建筑193座(含历史风貌建筑193幢)。今年本市还将陆续开展外围区县保护性建筑普查工作,分批次公布其他保护性建筑名录。